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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举办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妇幼健康监测业务 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7
玉溪市2024年妇幼健康监测项目业务培训班
主办单位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 举办方式 培训班
所在学科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 教学对象 玉溪市市六县二区一市从事妇幼健康监测的市、县区、乡镇人员
举办地点 红塔区 举办期次 第1期 申报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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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
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辖区民营助产医疗机构:
为强化我市妇幼健康监测工作质量,确保“两纲两规”目标任务完成,根据国家及省妇幼健康监测工作新要求,结合我市年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19—23日举办“玉溪市妇幼健康监测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4:30—18:00报到,11月20—23日上午培训,11月23日下午离会。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玉溪市贵元酒店(红塔区龙马路7号),联系电话:0877—2011666,0877—2011555。
二、培训内容


(一)孕产妇死亡监测与质控工作要求,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与质控工作要求。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质控工作要求。
(三)出生缺陷监测与质控工作要求。
三、参训人员
(一)市人民医院、县(市、区)人民医院和民营助产医疗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和防保科等相关工作人员各1人。
(二)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儿科和防保科等相关工作人员各1人。
(三)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分管妇幼健康监测工作院领导,负责孕产妇死亡监测、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5 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及信息统计科工作人员各1人。
四、注意事项
(一)培训班不接待驾驶员,除红塔区中心城区单位参训人员外,其余参训人员食宿费由培训班负责。参训人员差旅费回单位报销,携带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手续。
(二)除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外(直接上报),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汇总辖区内参训人员回执,于 2024 年11月18日18:00前上报至1822089281@qq.com。
(三)本次培训班将根据市级继续教育教育有关规定,授予市级Ⅱ类学分。
(四)联系人:杨新燕,联系方式:18087710010。
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