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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举办公告

关于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普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培训班”暨普洱市精神卫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2024年普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培训班
主办单位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_精神科 举办方式 培训班
所在学科 临床内科学 - 精神卫生学 教学对象 相关业务人员
举办地点 思茅区 举办期次 第1期 申报日期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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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普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管理能力及水平,提升精神科医师专业知识和技能,规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由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普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培训班”暨普洱市精神卫生工作会议,项目编号:2024-03-09-030(地),定于2024年10月22日-24日举办。此次会议将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就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第二代长效针剂治疗等内容做专题报告及学术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08:00-14:00
二、报到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金凤大酒店(地址:思茅区人民东路)
三、参会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离会)
四、参会人员
(一)普洱市人民医院精神科负责人及管理“云南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各1名。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各临床科室主任及业务员1名。
(二)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负责精神卫生工作股室负责人各1人,各县(区)精神卫生项目办负责人、项目办业务工作人员各1名、各县(区)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1名。
(三)各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云南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各1名。
(四)乡镇卫生院精防专干未参加过市级培训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各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第二人民医院承办。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及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报销。
(二)本次培训为市级继续教育项目,项目编号:2024-03-09-030(地),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培训按规定授予州市级继续教育项目Ⅱ类学分3分。
(三)各县(区)卫健局负责汇总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20日前以县(区)为单位将参会回执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普洱市精神卫生项目办。
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