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所属和联系有关单位,云大附属医院, 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要求,结合我省医务人员的工作实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委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列为2023年度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开展全员培训,纳入2023年度学分审验内容。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医疗卫生等相关人员 (含乡村医生)。
二、培训内容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三、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一)培训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1日。
(二)培训方式:采用远程培训形式,本次全员培训可选择国家认可的远程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合格者可获得省级 I 类学分5分(此学分可视为面授学分),并获得由云南省继续医学 教育委员会统一发放“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员培训合格证书。
四、组织管理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 作,负责通知辖区内所有卫生健康医疗服务机构的计划培训人员参与培训,做好组织和管理,并加强对培训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员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 注意事项
(一)使用2023年度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卡的学员,可直接参加学习并申请证书。
(二)按照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乡村医生培训学习完成可直接申请证书。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杨束俊 0871-65720747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发展处:叶 宏 0871-67195137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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