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关于补充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8-01-03

全继委办发﹝20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委直属联系单位及学术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同意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新发突发感染病的处置》等4个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医疗相关标准宣贯》等2个项目,补充为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项目申办单位认真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补充)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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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补充)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