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通知》,我委于2018年3月5日至16日组织人员对全省2017年度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的对象进行了学分验证,目前学分验证工作基本结束,现将打印2017年度学分验证合格证及补验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验证合格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12月30日。
二、各单位或个人打印学分合格证书后,请认真核实合格证的信息(含姓名、单位、职称等)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各单位将正确信息更改后统一报当地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并逐级上报进行更正。
三、补验证注意事项
(一)补验证人员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并逐级上报,不面向个人办理,请于理解。
(二)对未能及时参加本次学分验证的人员、本次学分验证不合格、因管理人员疏忽未上报、往年学分合格证丢失、遗失等任何与学分证有关需要验证、补证的情况,系统将于2018年4月1日开通,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日前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验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