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临床教学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7-04-20

云教函〔201795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更好地推进医教协同,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医科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省各医科院校直属和已获批准挂牌的非直属附属医院。

二、评估工作程序

(一)各附属医院根据指标体系(附件)开展自评工作。

(二)各医科院校组织对所属附属医院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省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公室(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验收。

三、时间安排

(一)20173月至5月底,各医院自评。

(二)20176月至7月底,各医科院校组织评估。

(三)20178月至10月,省级评估验收。

(四)201711月,评估结果公示。

(五)201712月,公布评估结果。

四、评估方式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式。

五、评估结果

直属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评后结果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缔其附属医院资格。

人:谢怀昆

联系电话:087165141426

 

附件:云南省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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